“小電驢”住進新戶型
湖州實施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新規
電動自行車停放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個,集中充電和停放場所應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記者近日從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到,隨著《湖州市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管理要求》的實施,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有了新保障,更加便民利民。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出行量日益增長,有序停放、安全充電等都成為了管理難題。作為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2024年8月發布了《管理要求》,統籌布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管理要求》,在《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充停、充換場所建設技術導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規劃配建標準,即電動自行車數量由省標不低于非機動車數量指標的50%提高到70%,電動自行車停放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個。
針對新建項目,《管理要求》明確,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和停放場所應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新建住宅小區的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需分布均勻,不應隔幢設置,地面集中充停場所不計建筑密度、容積率。
從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一些既有住宅小區場地資源緊張、無固定停放場所、無電源條件,規劃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較為困難。對此,《管理要求》明確,結合“15分鐘社區生活圈”行動等工作路徑,挖掘存量空間,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優先保障行人步行通行功能、不改變公共空間屬性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周邊公共開放空間設置停放場所,并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范圍。
與此同時,《管理要求》建議,充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優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間、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包括設置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此類增強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空間利用若涉及規劃調整,可簡化程序辦理。
截至11月末,全市已按《管理要求》標準配建并已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各類項目共125個,共配建電動自行車位19278個,其中居住項目6個、合計住宅1509套、規劃配建電動自行車位2342個;在審新建居住項目方案9個,合計住宅5988套,規劃配建電動自行車位683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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