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中出現以罰代刑等問題
杭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有關《指引》
邊曉丹、單曹輝
2021年11月09日08:12 |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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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8日,杭州蕭山區應急管理局查獲一起涉嫌危險作業罪,后移交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險作業罪進行刑事拘留。這也是全國首個危險作業罪入刑的案例。近日,杭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今年8月底,杭州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進行了解讀。
據悉,《指引》是結合杭州實際,對涉嫌犯罪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由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重要規范。“行刑銜接”是“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的簡稱。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是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及時移送案件,通過刑事訴訟程序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一種工作銜接機制,目的是防止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中出現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等問題。
據介紹,《指引》在《浙江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的基礎上,新增了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案件,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案件,危險駕駛案件等三類涉嫌安全生產犯罪及其他關聯犯罪案件。同時,明確危險作業案件的證據要求和使用原則及線索移送機制。此外,《指引》的附件規定了《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移送參考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綜合類、危險化學品安全類、礦山安全類、建設施工安全類、消防安全類等五大類型,明確了29種主要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所對應的刑事移送標準,尤其是今年高發的建筑施工領域中燃氣設備、電力設備等易燃易爆設備破壞行為的刑事移送標準,為調查處理事故嚴肅追責提供了參考。
據悉,今后杭州還將根據實施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完善,出臺相應配套文件制度,使之更具實際操作性。
(責編:孫鵬、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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